津巴布韦工商部日前发布《商品管制(开放一般进口许可证)公告(修订)》,要求进口有关特定钢铁产品前必须申请许可证。此前相关钢铁产品可自由进口。
涉及产品包括:未经包覆或镀层的扁平轧材(税号7211.19.00),非合金钢棒材和线材(税号7214.20.00、7214.30.00、7214.99.00),以及结构型钢和角钢(税号7216.10.00、7216.21.00、7216.22.00)。
分析认为,津政府修订有关政策,旨在促进进口替代、节约外汇,并保护新兴的本土钢铁制造业免受低价外国产品冲击。
起运港 | 目的港 | 船公司 | 20GP | 40GP | 40HC | 有效期 | 详情 |
蛇口,深圳 | 哈拉雷 | CMA | 5700 | 0 | 8300 | 2025-07-30-2025-08-14 | 详情 |